2020 年浙商银行广州分行采购项目空气净化器采购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机构:广东和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采购编号:HSDG2020267 采购品目:货物类

 
 

一、项目概况

1.1 项目名称:2020年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空气净化器采购项目。

1.2 采购内容:本项目采购空气净化器248台。投标方负责设备的供货、安装等。

1.3 交货地点:广州市

1.4 交货期:签订合同之日起7个自然日。

1.5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最高限价为299.58万元人民币(含税13%),投标方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1.6采购产品需求

净化器的杀毒效果已通过权威实验室检测,能有效杀灭99%以上的新冠病毒。

 

二、资格要求

2.1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为合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的复印件;若投标人为法人的分支机构,还须同时提供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总公司对投标人出具的有效授权书原件(授权范围须指定或覆盖本项目)。注:1)已由总公司合法授权的,总公司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和授权范围内的事项对分支机构有效,但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2)同一法人授权多个分支机构参加本项目,或该法人与其分支机构同时参加本项目,将被视为同一投标人提交多个参选方案而被否决投标。

2)投标人须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注册资本)或事业单位在线系统(显示开办资金)最新查询结果的截屏打印件。

2.2财务要求:不存在破产清算状况,并提供以下2类证明材料中的任意1种:

1)投标人须提供近1年(2018年)(如为新注册的投标人,需提供自注册之日起至今;注册未满一年的可不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年度财务报告关键页复印件(须包含财务报告审计单位签字盖章页、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2)投标人须提供近1年(2018年)(如为新注册的投标人,需提供自注册之日起至今;注册未满一年的可不提供)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的电子税务局系统查询截图。

2.3业绩要求:投标人具有近3年(2017年04月01日至今)同类产品(空气净化器)

销售业绩,累计合同(或订单)金额/销售业绩不低于50万元(含)人民币。

注:1)非框架合同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框架合同以甲方盖章的订单生效时间为准(如订单未盖章或非公司级章的须提供甲方(公司或部门)盖章的情况说明);2)非框架合同须提供合同关键页证明材料复印件(合同签字盖章页、合同采购内容页及合同金额页等);框架合同须同时提供框架合同关键页(合同签字盖章页及合同采购内容页等)及甲方盖章的订单复印件(订单无甲方(公司或部门)盖章时应附甲方出具的情况说明文件);

3)未区分同类业绩和非同类业绩的不纳入统计范围,如合同无法体现金额的,须提供相应订单或相关票据等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内容应足以支撑判断采购内容、金额等情况,资料不全、评委无法确定该项业绩的则不予认可)。

2.4信誉要求:提供《信誉承诺函》(按采购文件提供的模板),并盖公章。

2.5廉洁诚信要求:提供《廉洁诚信承诺书》(按采购文件提供的模板),并盖公章。

2.6参与投标的供应商不得在企业黑名单或失信名单禁入期内。

2.7本次谈判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三、采购文件获取

3.1获取时间:请投标人于2020710830分至2020771730分(北京时间,下同)接受谈判邀请函并获取谈判文件。

3.2获取方式:

网上下载:供应商可以在广东和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网站(/)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

四、文件费用

4.1文件费用:每套售价0元人民币(下称“标书费”),售后不退。

4.2支付方式:①通过“  /  ”平台进行支付、②通过“  /  ”上传支付凭 证。支付完成后请及时在   /  ”平台下载谈判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0年7271500分。

6.2投标文件现场递交。

6.3递交文件地点:广州市海珠区广州大道南921号浙商银行广州分行

注: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邀请投标方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携带手提电脑)。

6.4逾期未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六、异议和举报

7.1 投标人对采购结果存在异议但不涉及采购方员工个人违纪违法的,可以通过以下渠道提出异议:

7.1.1 采购岗:

联系人:王芳

电话:020-89299651

邮箱:wangfang_gz@czbank.com

7.1.2 采购代理机构:广东和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钟小姐

电话:076922019033

7.2 投标人认为在采购过程中存在采购方员工个人违纪违法行为的,可以通过以下渠 道提出举报: 武雯凤: 电话: 020-89299720  

邮箱: wuwenfeng_gz@czbank.com

  7.3 提出异议的要求: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 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出的要求告知如下: 7.3.1 异议提出人应为投标人或与采购项目有关的利害关系人;

7.3.2 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包括异议事项及证明材料等内容, 具体要求如下:

1)异议事项应真实、具体,且不是主观臆测内容;

2)异议人提出的主张及请求应明确;

3)异议以个人名义提出的,应在异议材料上署具异议人的真实姓名、有效联系方式 和地址;异议以法人或其他组织机构的名义提出的,异议材料上应加盖公章,并写明联 系人姓名、有效联系方式和地址;

4)异议人应提供关于异议事项的有效线索,且应配合查证;

5)异议应在规定时限内提出。

7.3.3 异议人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内容进行异议的,应说明该信息的正当来源渠 道。

7.3.4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认为异议人的材料不明确、不充分,需要异议人修改或补充材料的,异议人应根据采购人/比选代理机构的要求进行修改或补充。

7.3.5 异议人提出的异议事项如属于以下两种情况,采购人有权不予受理:

1)异议提出不符合本公告规定的任意一项要求的;

2)异议事项已进入异议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7.3.6 异议事项如属于恶意攻击或虚构事实的,将追究异议人的相关责任,包括但不 限于纳入重点关注供应商或失信名单。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 王芳

电话:020-89299651

邮箱:wangfang_gz@czbank.com   

地址:广州市海珠区广州大道南921号浙商银行广州分行

采购代理机构:广东和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址:广东省东莞市南城区体育路2号鸿禧中心五层A区505室

人:钟小姐

    话:076922019033

电子邮件:

 

采购人: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

采购代理机构:广东和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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