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东部中心医院新冠疫情防控专项应急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机构:广东和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采购编号:HDSG2020055 采购品目:货物类

 
 

一、项目名东莞市东部中心医院新冠疫情防控专项应急设备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HDSG2020055

三、招标方式国内简易公开招标

四、项目预算:本项目总预算为人民币2,720,000.00元包号A预算(最高限价)为人民币780,000.00包号B预算(最高限价)为人民币1,940,000.00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

包号

采购项目(品目)名称

数量

交货期

质保期

交货

地点

包A

荧光PCR仪

1台

项目合同签订后30日完成设备的供货、安装及调试

详见招标文件用户需求书

采购人指定的地点

全自动核酸提取仪

1台

高速离心机

1台

洁净工作台

1台

生物安全柜

1台

包B

床边彩超便携式机

2台

纤维支气管镜

1台

详细内容及要求请查看招标文件《第三部分:用户需求书》。

六、供应商资格:

1. 供应商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 供应商供应商为代理商的,从事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的应取得《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从事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的,应取得《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供应商为生产厂商的,应取得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在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从事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的供应商,应取得《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③投标货物若属于中国医疗器械注册管理范围内的,则应取得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相应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

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4. 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书面声明)

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20年0320日至2020年0326日期间(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5个工作日)到广东和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东省东莞市南城区体育路2号鸿禧中心五层A区505室)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现场购买,供应商购买采购文件时须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八、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20年0327上午09:00-09:30(北京时间)

九、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20年0327上午09:30(北京时间)

十、开标地址广东省东莞市南城区体育路2号鸿禧中心5层A502-1会议

十一、·联系事项

(一)

采购代理机构:广东和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东莞市南城区体育路2号鸿禧中心五层A区505室

 

联系人:钟小姐

联系电话:0769-22019033

(二)

采购人:东莞市东部中心医院

地址:广东省东莞市常平镇常东路东田丽园北门正对面

 

联系人:谢先生

联系电话:0769-83508069

 

发布人: 广东和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 2020年03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