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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名称:东莞市东部中心医院新冠疫情防控专项应急设备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HDSG2020055
三、招标方式:国内简易公开招标
四、项目预算:本项目总预算为人民币2,720,000.00元,包号A预算(最高限价)为人民币780,000.00元,包号B预算(最高限价)为人民币1,940,000.00元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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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号 |
采购项目(品目)名称 |
数量 |
交货期 |
质保期 |
交货
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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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A |
荧光PCR仪 |
1台 |
项目合同签订后30日完成设备的供货、安装及调试 |
详见招标文件用户需求书 |
采购人指定的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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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自动核酸提取仪 |
1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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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速离心机 |
1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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洁净工作台 |
1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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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物安全柜 |
1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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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B |
床边彩超便携式机 |
2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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纤维支气管镜 |
1台 |
详细内容及要求请查看招标文件《第三部分:用户需求书》。
六、供应商资格:
1. 供应商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 供应商①供应商为代理商的,从事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的应取得《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从事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的,应取得《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②供应商为生产厂商的,应取得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在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从事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的供应商,应取得《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③投标货物若属于中国医疗器械注册管理范围内的,则应取得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相应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
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4. 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书面声明)
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20年03月20日至2020年03月26日期间(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5个工作日)到广东和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东省东莞市南城区体育路2号鸿禧中心五层A区505室)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现场购买,供应商购买采购文件时须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八、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20年03月27日上午09:00-09:30(北京时间)
九、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20年03月27日上午09:30(北京时间)
十、开标地址:广东省东莞市南城区体育路2号鸿禧中心5层A区502-1会议室。
十一、·联系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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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采购代理机构:广东和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地址:广东省东莞市南城区体育路2号鸿禧中心五层A区505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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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钟小姐 |
联系电话:0769-220190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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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采购人:东莞市东部中心医院 |
地址:广东省东莞市常平镇常东路东田丽园北门正对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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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谢先生 |
联系电话:0769-83508069 |
发布人: 广东和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 2020年0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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